失业2年了,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嘛可以的。员工在非本人意愿去职,并且累计交纳失业保险金满2年以上者是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要求的,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:(一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满2年的;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(三)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:(一)再次就业的;(二)应征服兵役的;(三)移居境外的;(四)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(五)无正当借口,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组织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训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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