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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我国采用的类型属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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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我国采用的类型属于消费型。
生产型与消费型的优缺点如下:
1、生产型是谁投资谁纳税。这种制度能够保证财政收入,缓解财政压力,但是其抑制投资和税负不平的问题还是显得比较突出。同时,由于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抵扣,使得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笔税金,产品重复征税,企业负担重,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,税收负担相对更重;
2、消费型不在生产环节征税,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,可以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带来的各种弊端,将对投资的任何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,有利于加速设备更新,推动技术进步。同时,消费型与其它两种类型的相比,在计算征收方面要简便得多,最适合凭扣税,也利于纳税人操作,方便税务机关管理。
法律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》
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,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(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),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。应纳税额计算公式: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进项税额。
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,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。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一)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;
(二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,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;
(三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(不包括固定资产)、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;
(四)规定的其他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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